2021杭州钱塘新区公租房申请时间
导语 2021年钱塘新区公租房开放受理!本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时间从2021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申请时间
本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时间从2021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申请条件
杭州钱塘新区(以下简称“钱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及多年在职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钱塘新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3.申请家庭在钱塘新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钱塘新区常住户籍,或持有钱塘新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初级(含)以上职称,或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钱塘新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钱塘新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5.申请家庭在钱塘新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三)多年在职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钱塘新区常住户籍,或持有钱塘新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在钱塘新区所在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钱塘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满3年,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或夫妻双方均在钱塘新区所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各自在所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合计满5年(含)以上,且在钱塘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合计满5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3.申请家庭在钱塘新区无房;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5.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上述四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方式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地所在钱塘新区住房保障(以下简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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