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死者的继承人可以找人代提取公积金吗?

导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说明,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全部到场,能否代领?

  解答: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全部到场,确实无法到场的,必须提供委托提取公证书,并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并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与该未成年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薄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电话咨询:0571-12345-2;0571-12329-1

  ➤ ➤ ➤点击查看人死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线上提取办理入口,还可查询账户余额、提取额度、提取条件&指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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