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高校应届生生活补贴续领指南

导语 萧山区“金梧桐”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次生活补贴已经上线“亲清在线”,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现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补贴标准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工作,对领取首次生活补贴成功后继续在我区工作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硕士研究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双一流”大学、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及与我区签订人才协议的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其他本科毕业生再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区领取第一次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成功后,继续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的,即可申请应届生第二次生活补贴。申请人申请第二次生活补贴时需仍在萧工作,并在缴满36个月社保之后的6个月内必须提出申报,逾期或已离开我区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②其他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我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杭州市“亲清在线”平台,选择“惠企政策”—“萧山区金梧桐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次生活补贴”项目并点击“兑现”进行线上申报。

图源:亲清在线

  经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直接审核通过。如果没有通过而申请人认为是符合要求的,则可以在平台萧山区惠企政策-兑现记录中查看兑现详情并提出异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由政府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人工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进行在线补贴。如果审核不通过,则直接驳回。)

  在线办理入口

  “亲清在线”平台:【申领入口

  常见问题

  问:我是2018年7月份领取的首笔补贴,到2021年6月份已经连续缴纳社保满36个月,那么在2021年7月份能否申报二次补贴?

  答:可以申请。申请人可先从浙里办APP查询“社保证明打印”,确认个人36个月的参保记录是否完整,记录完整方可申请。

  问:6个月的申报有效期是如何计算的?

  答:自个人领取第一次生活补贴成功的当月起算,连续缴纳满36个月社保后的下一个月开始即进入申报有效期。

  以“问答1”为例,该申请人的申报有效期从2021年7月1日起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问:我申请这项补贴时需仍在萧山工作吗?

  答:申请人申请该项补贴时需仍在萧山工作,申请人应在毕业生第一次生活补贴领取成功后继续缴满36个月社保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问:连续缴纳36个月社会保险期间可以更换工作单位吗?

  答:可以更换。首次补贴领取成功后继续在我区工作的,可以更换工作单位,但是更换前后的工作单位都必须在我区登记注册,且需满足在我区依法纳税等条件。

  问:连续缴纳36个月社保期间,补缴社保能否计入社保连续缴纳时间?

  答: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补缴社保,累计补缴社保不超过3个月(含)的,可计入。

  问:我是劳务派遣人员,该怎么申请?

  答:劳务派遣人员的,由目前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且劳务派遣公司需为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公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市生活补贴】即可获取杭州市本级生活补贴个人/单位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异议处理咨询电话、常见问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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