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起杭州淳安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

导语 加强针,也叫加强免疫,是指在完成疫苗接种后,根据抗体消退的情况进行补充接种,保持人体对病毒免疫力的疫苗剂次。比如现阶段新冠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针,根据人体抗体水平下降的程度,再进行一针接种。

  目标人群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完成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或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或1剂次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生产)接种后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实现重点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接必接,行业人群应接尽接。

  重点人群

  优先在感染和疾病传播高风险人群中开展加强免疫,包括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羁押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教育行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同时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疫苗选择

  现阶段建议使用同一个厂家的同一类型新冠病毒疫苗产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①对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厂家的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②对使用不同厂家灭活疫苗产品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与第2剂次相同的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③对于接种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的对象,则必须要用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进行加强。

  哪些情况不适合接种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

  ①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②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③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④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⑤妊娠期妇女。

  具体以知情同意书和疫苗说明书为准。

  接种注意事项

  ①我省对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接种前,需联系当地接种点了解预约方式、接种时间和其他需准备注意的事项;

  ②前往接种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③需如实向接种医生告知近期健康状况,便于接种医生判断是否符合接种要求;

  ④疫苗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

  ⑤离开接种现场后若出现一些情况,如高热超过38.5℃或红肿超过2.5cm,或持续感到特别不适,未及时恢复等,建议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医生报告。

  接种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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