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省脊灰疫苗接种方案一览

导语 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含IPV成分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

  2021浙江省疫苗接种方案——脊灰疫苗

  1.疫苗种类。

  口服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OPV)、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DTaP-IPV/Hib)。

  2.免疫规划程序。

  共接种4剂次,其中2月龄、3月龄各接种1剂次IPV,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次bOPV。IPV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bOPV接种剂量为2滴(相当于0.1ml),口服接种。

  3.其他事项。

  (1)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含IPV成分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如儿童已按免疫程序完成4剂次含IPV成分疫苗接种,则4岁无需再接种bOPV。

  (2)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含IPV成分疫苗: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感染、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

  4.补种原则。

  (1)<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遵循先IPV后bOPV的原则。两剂次间隔≥28天。对于补种后满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的儿童,可视为完成脊灰疫苗全程免疫。

  (2)既往已有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的迟种、漏种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既往无tOPV免疫史的儿童补齐2剂IPV。

  5.替代原则。

  (1)IPV:主要用于2月龄(含2月龄)以上的婴幼儿。在2、3、4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在18月龄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

  (2)DTaP-IPV/Hib:适用于2月龄及以上的婴幼儿,在2、3、4月龄,或3、4、5月龄进行3剂次基础免疫;在18月龄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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