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市桐庐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报要求

导语 申报2021年度工会经费返还的,需提供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劳动工资年报复印件并盖章。

  2021年杭州市桐庐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报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

  (1)桐庐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2)申报2020年度工会经费返还的,需提供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劳动工资年报复印件并盖章。

  申报2021年度工会经费返还的,需提供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劳动工资年报复印件并盖章。

  2.返还流程

  (1)小微企业工会在2021年11月25日前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至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及迎春商务区工委。

  (2)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及迎春商务区工委负责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在11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及汇总表上报至县总工会办公室(财务室)。

  (3)县总工会办公室(财务室)审核通过后,将2020年1-12月和2021年1-9月已上解的工会经费于12月底前返还至各小微企业工会账户,小微企业工会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后,科目贷记“拨缴经费收入”。

  (4)若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及迎春商务区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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