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条件

导语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拱墅区发布了相关的要求。

  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选拔推荐条件

  (一)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

  在我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20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第一层次人员要求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后经历,理论基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三)第二层次人员要求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本专业前沿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四)第三层次人员要求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是单位的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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