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余杭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导语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为余杭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各层次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经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

  2021年杭州余杭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为余杭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各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但未享受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政策的B、C、D、E类人才)。

  (1)与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持有余杭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或经我市分类认定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日之前2年内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上述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备注: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下列房产应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承租的公有住房;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住房;军产房;

  2.住房优惠政策认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得在市区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撤村建居农转居安置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政府优惠购(建)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得在市区范围内同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人才租赁住房)、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及其他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或政府发放的租房类补贴。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经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

  (1)申请人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区内无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区内未同时享受相关租房优惠政策。备注: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租房优惠政策指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或政府发放的租房类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余杭公租房】获取余杭公租房补贴申报入口,查看详细申请指南、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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