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杭州富阳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一览
导语 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来富返富人员,来富返富时需提供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及
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织密织牢常态化疫情精密智控网,守住不发生重点人员脱管漏管的底线。现通告如下:
一、做好涉疫地区主动申报。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与阳性病例同时空伴随人员、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及全域核酸检测地区人员、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返回人员应暂缓来富返富,待涉疫风险解除后再安排出行,如必须来富返富,应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前向我区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立即开展核酸检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实施“14+7”健康管理。 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镇(街道)、出现疫情社区传播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与阳性病例在同时间段同一空间出现的来富返富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即在政府指定的隔离场所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天、3天、7天、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于居家健康观察第2天和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需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
三、实施“2+14”健康管理。 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来富返富人员,来富返富时需提供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3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要求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确需外出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不离开富阳区。
四、加强自我健康申报。 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村(社区)工作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由120急救车“点对点”转运至发热门诊诊治。
五、设立有奖举报制度。 为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富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
(一)有奖举报范围
1.所在村(社区)、单位尚未掌握有关信息且不在上级下发的协查管控大数据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近21天内入境、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及与阳性病例同时空伴随来富返富人员或者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要求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重点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本人未纳入管控、未按规定如实、准确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来富返富人员。
2.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健康管控中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信件等方式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旅居史等关键信息,以及本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举报受理电话
(四)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乡镇(街道)核实无误后,奖励举报人500元。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奖励由各乡镇(街道)兑现,经费由乡镇(街道)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举报人从相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举报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协查中的;以及其他不宜奖励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1.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规定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的 ,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乡镇(街道)等疫情防控部门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富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以上防控措施随上级变化即时调整。
杭州市富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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