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温州市苍南县来返余杭区人员请立即上报
导语 3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已完成接触场所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为持续做好余杭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确保您和家人朋友的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以下五点防控要求:
01主动报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工作提示,目前要求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即苍南县灵溪镇)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有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请2月17日以来有温州市苍南县以及其它中高风险地区等旅居史以及其他与阳性病例有轨迹交集的来余返余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目前尚在以上地区的人员,请暂缓来余返余,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当地管理服务要求,尽可能减少流动。
02应检尽检
从天津滨海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深圳市、山西省忻州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龙江省鸡西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广西防城港市、云南省临沧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湖北省武汉市、上海普陀区、山东省青岛市、江苏省苏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及其他有疫情发生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返)余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应检尽检”。请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同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03减少外出
广大市民要及时关注疫情情况,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如必须前往,密切关注当地政策,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04防护到位
请广大市民朋友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用公筷”等健康行为方式,进入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各类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扫码、测温、查验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旅途当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关注出行时刻表,避免过早到达车站或机场,以缩短在候机楼、候车室等较封闭、人员密集点的停留时间。妥善保留行程中公共交通、住宿、餐饮等信息,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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