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改造老旧小区能提取公积金吗?如何提取?

导语 在杭州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民,改造老旧小区时可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但是提取的额度不可超过实际个人分摊费用,具体申请材料及流程详见正文。

  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内支付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额度

  合计提取额度截至开工单日期(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个人分摊费用。

  二、证明材料

  1、房屋不动产证(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得房屋不动产证信息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既有住宅列入县、区级以上政府老旧小区改造的计划(限浙江省范围);

  3、老旧小区改造开工单(开工日期在2020年12月1日(含)后);

  4、老旧小区改造个人支付费用凭证。

  三、身份证明

  1、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

  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老旧小区改造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四、办理渠道

  1、浙江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2、“浙里办”APP

  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5、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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