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全面推广使用行政行为码

导语 为着力提升前端感知能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省司法厅创新推出行政行为码,并于今起全面推广使用。

  行政行为码是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自动生成的行政行为监管代码,是行政行为全周期的唯一标识,覆盖全省4700余个执法主体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应用类型。

  行政行为码结构图

  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统一的赋码程序组件自动赋码、无感赋码,不增加执法人员工作量

  统一赋码:

  按照预先设定的编码规则,对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统一赋码,并自动归集相关数据。

  一码关联:

  按照“一主体一件事”逻辑,建立关联图谱,将各类行政行为数据有机关联,提升全流程感知能力。

  一码查询:

  行政执法人员 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扫码,可以了解该行政行为的详细信息,可以处理、催办、督办、评价,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缺位和薄弱环节,实现行政行为全流程监督。

  行政相对人 通过浙里办、微信扫码,可查询政策法规、案件办理进度、获取相关文书等。

  社会公众 通过浙里办、微信扫码,可查询相关公示信息,保障行使社会监督权

  一码追踪:

  针对事件(故)多发领域,复盘倒查部门开展执法监管等履职情况,形成智能分析,为源头治理和责任追究提供支持。

  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已完成行政检查赋码数11906个,行政处罚赋码数6323个。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加快在全省推广应用,通过晾晒、通报、考核等机制,努力实现对行政处罚100%自动赋码、行政处罚文书100%使用电子签章并自动生成水印、行政处罚决定书100%线上生成、执法线索100%有回应并形成处置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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