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应届生满三年再次生活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补贴标准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注意: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人:
1.在杭州市西部区、县(市)已领取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一次性)的大学毕业生(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或:在杭州市西部区、县(市)已领取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第二笔)的大学毕业生(2021年10月15日(含)之后);
2.在西部区、县(市)连续参保满三年;
3.申请时限内在西部区、县(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用人单位:
1.行政事业单位:西部区、县(市)属行政事业单位
2.各类企业: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西部区、县(市)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发放流程
1.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生活补贴,由系统自动发放,无需主动申请
温馨提示:
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均可在“亲清在线”提出异议处理(提交异议处理的时限应在审核未通过后3个月内)。申请人认为已符合条件但系统未自动发放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的,申请人可在“杭州市民卡APP”中“生活补贴”模块或由所在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在“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模块申请发放(点击“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申请”按钮)。
发放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后,由系统自动发放,无需主动申请
特别说明
1.本政策享受范围为2019年6月3日(含)之后毕业的人才
2.毕业前(不含毕业当月)参保时间不计入连续参保时长
3.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生活补贴,需在同一区、县(市)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三年
4.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变更过用人单位(即社保缴纳在富阳区的不同单位)的人员,若系统审核不通过,用人单位可在亲清在线平台查找该记录,通过“调整员工归属”通道调整员工归属,调整成功后,系统将会自动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市生活补贴】即可获取杭州市本级生活补贴个人/单位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异议处理咨询电话、常见问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