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导语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共5家,各单位简介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5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1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其中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相关招聘岗位,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一般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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