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待遇
导语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为讲解岗(中文)、讲解岗(英文)2个岗位,招聘人数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馆内日常接待讲解相关工作;
2.参与各临展厅讲解词的编写工作;
3.协助馆内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任职资格:
1.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后出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非遗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普通话流利、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 性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含1.70米),女 性身高要求在1.60米以上(含1.60米)。
4.具有场馆讲解工作经验优先,具有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大学英语六级等相关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五)录用程序
1、报名 2023年11月15日—28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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