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柴油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范围+对象)
导语 杭州市临平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柴油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包括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实施内容等,详情请见全文。
杭州市临平区关于加强柴油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减少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临平区大气环境质量,助力美丽杭州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打造“深度融沪桥头堡、产城融合示范区、杭州城东新中心”新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区柴油载货汽车的交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分为核心管控区和重点管控区。
核心管控区:红丰南路-世纪大道-南大街-广和街-平吴街构成的合围区内所有区域(所有路段不含边界道路)。
重点管控区:除核心区外,临东路-汀城路-望梅路-星光街构成的合围区内所有区域(所有路段不含边界道路)。
二、实施对象
核心管控区: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同时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各类载货汽车。
重点管控区: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同时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排放标准为国家第四阶段(简称国四)及以下的各类载货汽车。
其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武警)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限制的车辆除外。
三、实施内容
第一阶段: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实施范围内实施对象禁行。
第二阶段:2024年12月16日起,实施范围内实施对象全天禁行。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使用其他动力来源的货车,其限行政策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关于加强柴油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实施范围图
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