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街道招聘通知

导语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社会综合岗。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杭州市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9:00-11:30,14:30-17:30,双休日除外。

  有意向者可以把《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764272238@qq.com,或送至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40号405室,联系电话0571-89507028 (报名时提交的复印件概不退还,委托报名的请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3、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该岗位方可开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审查、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街道编外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拱墅区政府编外人员管理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在拱墅区拱宸桥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5、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办事处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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