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20养老金怎么补缴、续缴?

导语 如果养老金断缴后想要补缴或续缴,该怎么办呢?小编来为您解答!

  情况一: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与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符合规定的补缴期限;(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申请补缴)

  (四)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条件的,当年度缴费中断,可在次年3月底前补缴。

  申请办法

  1、用人单位按社保隶属关系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其中: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受理;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

  2、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就近申请

  申请材料目录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申请补缴,申请补缴时需提供《参保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核定表》、劳动合同或工资凭证。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缴未缴的其他情形,申请补缴时需提供《参保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核定表》、经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的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劳动合同或工资凭证。

  情况二: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

  申请条件

  1.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市区户籍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杭州市区为待遇领取地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缴费至满15年。

  2.按规定办理继续缴费的,应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市区户籍人员经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非市区户籍人员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后,到市或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时应填写《杭州市参保人员延长缴纳、一次性补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表格如有变动,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为准)

  2.2011年7月1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在延长缴费满5年的次月起申请一次性补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

  3.申请时应填写《杭州市参保人员延长缴纳、一次性补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所提市区均不含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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