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间杭州临安出租房管理要求

导语 杭州市临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重申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

  关于重申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

  各出租户:

  为进一步细化临疫防〔2020〕5号文件要求,强化疫情期间出租房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严格报备。2月8日前,各出租户必须将户主名字、房屋情况、出租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报备,由属地镇街汇总。

  2. 严禁出租。即日起一律暂停空置房屋出租,无人的出租房由镇街贴上封条;已出租的,要加强承租人管理,对未返临的出租户要打电话告知暂缓来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严肃报告。若有人提出新租房需求,一律不得出租,并主动了解情况。如发现湖北、温州、温岭、黄岩等重点地区人员,立即报告社区、村。

  4. 严明责任。出租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对承租人的日常监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镇街或公安机关报告。

  5. 严厉追责。出租户擅自出租,或拒不配合出租房管理要求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61106110。

  杭州市临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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