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间杭州滨江小区居家隔离操作办法

导语 近日,滨江区防控办发布小区居家隔离操作办法。

  滨江区小区居家隔离操作办法(供各社区参考)

  1.小区新返杭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如实做好“五个登记”,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并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拒绝登记或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的,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2.各小区楼幢应配备楼道长、党员或志愿者1-2名,负责本楼道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楼道长、党员、志愿者根据《居家隔离承诺书》,在居家隔离户门上张贴加盖有社区公章的“福”字,须用宽透明胶粘住“福”字四角,骑门缝张贴,并在楼道口或电梯内张贴《居家隔离告知书》。

  4.楼道长、党员、志愿者负责每日巡查检查“福”字是否有因隔离户擅自开门造成的破损松动。第一次发现破损的,给予警告,并登记日期上报社区;第二次发现破损的,立即上报社区并由专业人员送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不配合集中隔离的,将由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5.由社区向居家隔离户发放水银体温计,每户1个。居家隔离户每日自行测量,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向楼道长、党员、志愿者报告体温测量结果。如体温有异常,由楼道长、党员、志愿者向社区医生报告。

  6.居家隔离户的蔬菜等生活基本必需品每5天购买一次,列出清单后,交楼道长、党员、志愿者,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购买并送上门,在楼道长、党员、志愿者敲门后,居家隔离户方可开门领取,购买费用由居家隔离户承担。

  7.居家隔离户垃圾每2天清运一次,由工作人员8:00的-18:00之间上门清运。居家隔离户在垃圾清运工作人员敲门后,方可开门投放垃圾。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户的垃圾,由专业人员消毒后清运。

  8.居家隔离户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如擅自开门破坏硬隔离措施两次的,直接集中隔离,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隔离户承担。如不配合执行集中隔离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居家隔离户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提前报告负责隔离监督管理的楼道长、党员、志愿者,由其向社区报告,经区防控办答复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时应有专人陪同,并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10.隔离期满14天的,应由楼道长、党员、志愿者通过社区落实专业人员上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开具相关证明,方可解除居家隔离措施。

  区防控办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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