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建筑业企业复工时间一览
导语 各企业根据《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制定复工方案,通过“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申报备案”数字平台向政府申报。通过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
企业复工时间安排。疫情发生以后,部分与疫情防控和国计民生相关的企业已经于2月3日复工生产,其它企业按照2月10日、15日和20日三个时间节点经审核同意分批安排复工。
建筑业企业
2月10日起,允许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亚运项目、省市重点工程等)及其混泥土生产、渣土运输等主要配套企业申报复工;
2月15日,允许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民生工程申报复工;
2月20日,允许具备条件的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申报复工。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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