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性有多强?
导语 4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首次提出,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
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性有多强?需保持观察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第二条指出,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即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采样时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随后出现某种临床表现。曾光说,有症状的人才有潜伏期,出现症状就说明已经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了而是有症状感染者。要测量潜伏期,就是测量有症状感染者的潜伏期。无症状就无所谓潜伏期,即从发现症状往前推测算潜伏期。
实际上,早在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第三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中,就已将无症状感染者纳入防控管理。此次《规范》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进一步收紧,更加谨慎。曾光指出,无症状感染者不是一个新问题,在防控方案第三版中,就已经把无症状感染者这条列出来了。随着防控重心发生转变,如今把无症状感染者这件事情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是恰当的。
“无症状感染者从疫情之初到现在一直都有。只是随着疫情发展,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变成了当前我们防控的重点。同时,国外疫情的发展情况,也令人担心无症状感染者引发疫情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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