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萧山人才生活补贴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日前,萧山区“金梧桐”人才生活津贴开始申报。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区拟开展两次生活津贴申报,分别为4月和9月,同一申请人本年度只能选择一期进行申报。
新生活津贴
(一)A-F类人才
1.《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表(A-F类)》(至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2.身份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在申报单位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记录(系统自动获取)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单纳税证明无社保记录者,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5.三年及以上(含)的劳动合同;
6.《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及取得该认定结果的申报条件中所指的学历、职称、荣誉等主要佐证材料。(学历须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或技能提供证书、荣誉提供荣誉证书或官方文件、专利等提供专利授权证书。)
第二次或第三次申报只需提供材料1和4;若在区内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补充提交材料3和5,以及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申请提档补差的按第一次申请提交材料。
(二)国(境)外高层次人才
1.《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表(国(境)外)》(至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2.有效期内的护照首页(对开2页)及出入境记录页,二类、五类国(境)外人才津贴请上传证明在国内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出入境记录,也可参照《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年度工作时间证明》(系统内佐证材料栏下载,申报单位盖章有效);
3.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4.符合申领标准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老生活津贴
1、《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表》(至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2、历年社保缴纳记录(系统自动获取)和上年度至今年3月的一年期的工资发放清单或银行工资打款记录;
3、补助期间变更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
4、新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市生活补贴】即可获取杭州市本级生活补贴个人/单位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异议处理咨询电话、常见问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