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萧山区市心路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有多少?

导语 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9〕47 号),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8〕78 号) 执行。

  过渡期限内遇政策调整的,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地段等级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4〕129 号)执行(该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所处地段为市区五级)。

  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费标准。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地段等级及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按每月 48 元/ 平方米计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 48 平方米,按 48 平方米计算;每户每月不低于 2100 元)。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支付 12 个月临时安置费。

  2.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费标准。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地段等级及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按每月 48 元/ 平方米计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 48 平方米,按 48 平方米计算;每户每月不低于 2100 元)。

  3.临时安置费的支付期限。以被征收人实际过渡时间为准,即从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 6 个月内(不足月的按足月计)的临时安置费。 安置房符合安置条件,但被征收人以其他理由拒绝安置的,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

  4.住宅房屋搬迁费标准。住宅房屋搬迁费为每户1800元/次,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每户按一次计算;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每户按二次计算。

  5.移机移器补贴。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移机费108元/台·次,空调、电热水器移机费 200 元/ 台·次(选择货币补偿给予一次补贴,选择产权调换的两次补贴)。

  6.列入征收范围的围墙、栏杆、工棚、停车棚、简易仓库、储物间等附属设施,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货币补偿。

  附件:杭萧政征字[2020]1号(房屋征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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