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淳安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原则

导语 为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县教育局充分挖掘城区公办园办学潜力,细化研究制定招生录取方案,力求科学公平地做好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录取原则

  1)“有户有房”优先原则。根据千岛湖城区适龄的幼儿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以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房产为准,按照“有户有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相对就近原则。按照户籍所在社区与所报幼儿园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录取。

  3)小区配套业主优先原则。城区所有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所在小区内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的适龄幼儿。

  4)统筹调配原则。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额,根据家长是否服从调配意愿进行统筹调配。

  录取情况

  南景幼儿园、茶苑幼儿园、玉兰幼儿园、明月幼儿园、富力幼儿园,符合录取条件的报名幼儿全部录取。

  实验幼儿园机关分园和绿园分园,根据“有户有房”优先原则,按照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原则录取。未能录取的报名幼儿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到相关公办幼儿园。

  新城幼儿园、千岛湖雅苑幼儿园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幼儿全部录取。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回复【淳安幼儿园】即可获取幼儿园信息登记入口、查看今年入园条件、招生学校名单、信息采集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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