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社保应缴费额
导语 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523元,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将在2020年7月启用新的缴费基数。
2020年社保应缴费额
需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以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养老保险应缴额为例:
个人承担的费用:3321.60元×8%=265.73元
以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养老保险应缴额为例:
个人承担的费用:17880.75元×8%= 1430.46元
温馨提醒
因各种原因尚未申报2019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或需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在8月13日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具体办理,或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对申报2019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或需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医疗、生育保险)的,可在8月13日后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网上办理渠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获取杭州社保查询入口,查看社保缴纳基数+比例、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