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小微企业两直补助条件是什么?
导语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
2020杭州小微企业两直补助条件是什么?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2. 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3)截至今年四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小微企业。
3. 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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