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小微企业两直补助条件是什么?

导语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

  2020杭州小微企业两直补助条件是什么?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2. 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3)截至今年四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小微企业。

  3. 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回复【两直】可获取两直补助金在线申领入口、查看你具不具备领取条件、各区县市申领指南、补助资金适用范围等消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