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租赁备案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材料
导语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规范管理住房租赁活动的重要举措,杭州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出台《杭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住房租赁活动需使用《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市租赁平台进行网签备案,有利于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并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作为浙江省居住证办理及申领公租房货币补贴的必要条件。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房屋合法权属证明使用:
1.已签订房屋交接书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继承、受赠、司法确权房屋,提交有关公证书、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件;
3.单位自建房,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屋测绘成果;
4.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交接书;
5.回迁安置房,提交安置协议、购房付款凭证等材料;
6.物业管理用房,应提交杭州市物业管理用房交接单,其中属前期物业服务期内的,还应提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7.行政机关划拨、调拨房屋,提供行政机关有关房屋产权划转或调拨的文件。
房租租赁备案办理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或权益证明
5、同意转租证明(适用于转租情形)
6、共有权人同意出租证明(适用于有共有权人的情形)
7、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办情形)
上述材料中管理部门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申请人只需提供相关信息,无须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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