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临安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临安区公租房即日起开始日常受理,日常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申请临安公租房需提供《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一、提供《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

  二、提供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三、申请家庭成员填写“婚姻状况”,包括已婚、离异、未婚、丧偶四种类型。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离异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及单身证明具结书原件;

  四、“申请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成年子女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五、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资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填写所在单位全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和劳动合同,并由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审核盖章。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存在注册公司情况的,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全日制在校学生填写“在校生”,成年学生提供《学生证》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就学证明原件;

  4.现役军人填写“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并由所在部队团级(含)以上后勤营房部门审核盖章。

  六、申请人应勾选外地户籍或本区户籍,属外地户籍的填写本区居住证号,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属本区户籍的填写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地址。

  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在职职工的,需提交《在职职工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灵活就业、退休等其他人员的,需提交《灵活就业、退休等其他人员收入情况具结书》。

  八、申请人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提供对应学历证书及《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

  九、申请人为创业人员,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或者高级职业资格证《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附表)。

  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车辆情况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

  十一、特殊人员包括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军烈属以及孤寡老人,其中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复印件,特困户提供《特困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军烈属和孤寡老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十二、提供申请人银行卡。

  十三、所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复印件需校验原件,申请表、相关具结书等需使用统一格式并提供原件。

  申请家庭虚报、隐瞒有关情况或伪造有关证明等不正当手段的,将其行为通报区联合征信系统管理部门,违规行为记入相应的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具有住房保障申请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临安公租房】即可获取临安公租房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条件、请流程、补贴标准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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