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淳安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导语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为了吸引更多的“千里马”来淳就业、创业,淳安又一批人才公寓房源上线了!是不是很心动?一起来了解一下~
租赁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对象是淳安县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的各类人才,租赁对象和条件具体如下:
(一)2012年11月28日—2016年1月3日期间来淳工作的人才,需符合县委办〔2013〕118号第三条人才引进的范围(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并满足以下条件:①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县内无个人房产; ②申请人所在单位未予安排住房。
(二)2016年1月4日(含)以后来淳工作的人才,需符合县委〔2016〕8号文件规定的B-F类人才范围,并满足以下条件:①申请人与本县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或属自主创业的需持有本县经营执照且连续缴纳税收半年(含)以上;②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县域范围内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和批建宅基地等住房优惠政策;③申请人所在单位未予安排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获取人才公寓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时间、租金补助、申请指南、咨询电话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