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临安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导语 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开始受理啦~那么条件有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请?杭州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

  受理对象及基本条件

  1.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对象为临安区区属用人单位的F类及以上人才。

  2.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2015年1月1日到申请日止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房,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作为申请对象。

  3.已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享受人才公寓租住的则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4.人才公寓租住不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教育、卫生人才除外)。

  停租情形

  1.租赁期限已满的,或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的就业情况、房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已购买住房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给予六个月装修期,期满应主动申请退房),或自愿退租的,主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收回人才公寓。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回人才公寓,并取消其今后申请人才公寓资格:

  ①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人才公寓居住资格的;

  ②改变人才公寓使用性质或将人才公寓转租、出借等,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③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

  ④办理入住手续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⑤擅自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

  ⑥强占人才公寓的;

  ⑦违反房屋使用规定的其他行为;

  ⑧政府管理部门认为应撤销居住资格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获取人才公寓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时间、租金补助、申请指南、咨询电话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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