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建德初定认定职称工作通知
导语 2020年建德市第二批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已经开始,请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建德市2020年第三批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2020年建德市第二批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已经开始,请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2.有准入要求的职业,申报初定或认定助理级以上职称应先取得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
二、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定
1.取得中专学历(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6.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7.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二)认定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员级职称。
3.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助理级职称。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认定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5.二级教师(仅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系列)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任教3年以上,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园丁、教坛新秀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称号。
6.三级教师(仅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系列)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三、其他条件(仅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系列)
1.中小学教师学时(学分)要求5年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学分),其中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学分)的集中培训。符合相关规定,任现职年限不足5年的,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学分要求按平均每年不少于72学时(学分)计算。
2.具有普通话证书,且达到二乙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甲以上。
四、坚持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原则
对全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筹开展。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审批单位发文公布和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申报职称人员,应准确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附件4)。
五、审批单位
中级职称审批单位为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初级职称审批单位为建德市人力社保局。
六、申报材料
(一)《初定职称申请表》或《认定初级职称申请表》一式2份,本人或单位留存1份。
(二)相关附件材料(应原件扫描后上传)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材料:
(1)国内大专以上学历(不含技工院校学历)人员应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PDF电子文档。
(2)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4)获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毕业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6)技工院校毕业人员应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3.现职称证书(仅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请认定员级、助理职称人员提供)。
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仅按“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条件认定助理工程师人员提供)。
5.建德市参保记录。建德市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记录可通过杭州市职称系统(以下简称“市职称系统”)直接获取。另外,还可通过浙里办、杭州办事服务、支付宝等APP或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站下载参保证明并上传市职称系统。
6.劳动(聘用)合同。应能反映符合初、认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现履行期内的合同应提供,之前的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替代。
7.职业资格证书。有准入要求的职业,如教师、新闻记者、新闻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律师、公证员、兽医等,申报助理级以上职称时应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普通话证书(仅限中小学教师系列提供)。
9.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仅限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提供)。
七、报送流程
1.网上注册。申报人点击杭州市职称系统——个人登录,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并实名认证的账号完成登录后,归属部门选择建德市人力社保局。
2.网上申报。申报人网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后网上报送。同时,将公示信息交工作单位进行公示。10月1日起开通杭州市职称系统网上申报通道,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12月底。
3.网上预审。审批单位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预审。
4.纸质表格报送。预审通过人员应报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并在纸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间要求将纸质表格送受理单位。纸质表格包括《初定职称申请表》1份或《认定初级职称申请表》1份,以及《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提供,下同),《初定职称申请表》或《认定初级职称申请表》应通过市职称系统在线打印。
5.纸质表格受理。中级职称纸质表格可由建德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或就近由附件5所列各区、县(市)中级职称纸质表格受理单位受理。初级职称纸质表格由建德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受理,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商务大厦五楼(新安江国信路108号) ;电话:64722882。
6.表格存档。审批单位网上批准后,申报人登录市职称系统下载打印《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备案表》,本人签名后,与本人或单位留存的《初定职称申请表》或《认定初级职称申请表》一起,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八、有关要求
1.考试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即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2.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初定和认定。
3.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或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4.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5.职称初(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且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掌握申报条件,以确保初(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初定部分中、初级职称专业要求
2.可认定的初级职称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中级)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初级)
5.中级职称纸质表格受理单位
6.2020年职称初(认)定工作预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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