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干疾控中心发布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提醒
导语 进口冷链食品成为近期疫情“祸首”那么,很多小伙伴想问:进口冷链食品还能不能吃?江干疾控中心发布提醒!
进口冷链食品为何屡成“雷区”?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宁认为,国外正处于新冠疫情暴发期,跨境运输过程中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极有可能成为携带新冠病毒的载体。
近期,各部门和各地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的检测和抽检,随着检测频次、频率及覆盖范围增加,发现阳性的概率随之增加。
“这也说明,我国在加强物防方面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李宁说,截至目前,全国抽检监测的阳性率是万分之零点四八,而且主要集中在食品外包装。
流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江干如何监管?
江干区一直以来都积极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并防的”防控策略,做好重点场所监测工作。
截至12月2日,我区累计开展24轮57家次常规冷链食品、环境及从业人员新冠监测,采样1586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卫健部门已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冷链食品的防控监测,指导正常运营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等过程中做好新冠病毒污染防控工作。
进口冷链食品怎么全面消毒?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日前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要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据此,海关总署对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包括明确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的工作要求、作业流程、消毒技术规范及配套监管措施。一些口岸规定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用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或0.2%至0.4%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喷洒或擦拭消毒外包装的六个面,作用30分钟,用清水冲洗干净。
12月4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和集中监管仓建设工作,强调“四个不得”要求,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上市销售”。
市民购买、烹饪进口冷链食品时需要注意什么?
中国疾控中心张流波主任接受采访时说道,目前并没有发现因食用食品本身引发感染。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表面进行安全有效的消毒,可以实现将新冠肺炎病毒灭活,消毒后再接触表面,感染风险是非常低的。
那么,针对众多市民关心的“进口冷链食品如何安全选购和烹饪?”,江干疾控提醒:
选购时注意
1.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进口食品,正确佩戴口罩,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在采购新鲜食材时,避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口、眼、鼻,随后进行手部清洁与消毒。
2.购买预包装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
3. 如通过网购等其他途径购买境外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注意海关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检疫检验信息。
清洗加工时注意
1. 清洗加工前,应注意厨房和用具卫生消毒清洁,处理食材前应规范洗手。
2. 清洗加工时,应做到生熟分开,处理清洗加工所用的容器、刀具及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且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相关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3.清洗或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
烹调食用时注意
1. 烹调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时,加工烹调应烧熟煮透。烧熟煮透一般应在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
2.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或盐腌后直接食用。
3. 未食用完食品,应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并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4. 处理外包装时,要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做好周边环境的清洁与消毒,接触食品的炊具及时清洗,使用过的残渣单独包装,及时处理。
用餐后身体出现不适时应如何处理
如食用进口冷链食物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向医生提供进食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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