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淳安公租房申请时间

导语 好消息!即日起,2021年度淳安县中等偏下低收入者可以申请公租房啦!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申报。

  申请时间

  即日起开始日常受理,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千岛湖镇常住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056元/年;

  3.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不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超过1辆,或车辆购买金额高于15万元,自申请(年审)公告之日止之前1年内办理机动车辆的过户(注销),仍认定为有汽车。

  2.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营业执照、担任股东或监事。

  (二)申请廉租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千岛湖镇常住居民户籍3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2.5倍以下(低保家庭可实行实物配租,亦可实行货币补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至低保标准2.5倍之间的家庭实行货币补贴);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上述两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输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选择淳安县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回复关键词【淳安公租房】可进入淳安公租房申请入口,查看详细申请操作流程,获取申请通告、申请时间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