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丽水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

导语 自2021年1月17日零时起,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主体,一律暂停采购中高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

关于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做到“全受控、无遗漏”,现就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7日零时起,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主体,一律暂停采购中高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对本通告发布之前,已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严格管控。

  对于“三证一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产品消毒证明、“浙冷链”追溯码)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重新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

  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区售卖,在销售区域必须亮明“浙冷链”二维码、“进口冷链食品告示牌”。

  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移动支付或实名登记,便于溯源。

  为了安全,建议广大消费者慎购进口冷链食品,注意个人防护。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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