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春节期间稳就业促发展“八大行动”

导语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1月8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经信局发出《致全市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倡议书》,1月9日发出《致农民工朋友的倡议书》,1月14日发布“稳就业保就业新政”,送出“稳群体、促创业、优服务”三大礼包。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1月8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经信局发出《致全市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倡议书》,1月9日发出《致农民工朋友的倡议书》,1月14日发布“稳就业保就业新政”,送出“稳群体、促创业、优服务”三大礼包。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稳就业促发展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春节期间稳就业促发展“八大行动”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8号),精准发力、全力以赴做好春节期间稳就业促发展工作,促进一季度高质量发展实现“开门红”。

  一、实施鼓励留杭过年行动

  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在提前做好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倡导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当地过年。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岗位的员工,营造关心关爱外地员工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过节。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实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行动

  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在岗职工休息休假,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通过平等协商,灵活安排用工和休假。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职工春节期间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切实保障职工工资权益。

  四、实施支持企业稳岗行动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疫情响应期间,对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充分发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力余缺调剂活动,帮助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接放假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

  五、实施就业援助精准服务行动

  落实大龄失业人员待遇延长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围绕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开发应急管理服务临时公益性岗位,包括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优先稳岗就业,优先兜底帮扶。

  六、实施人力资源机构志愿服务行动

  组织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立足自身优势,提供劳动力供需对接、储备人员招聘、线上培训等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服务,疫情响应期间,对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一次性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七、实施百万大学生杭聚行动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青荷礼包政策。深化与全国重点高校就业创业战略合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举办春季毕业生专场公益性招聘会、校园招聘会,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供需对接。落实好《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高质量筹办大学生双创日,抓好创业项目资助、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等政策实施,为我市发展引进紧缺高学历人才。

  八、实施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提前谋划节后有序务工,提早摸清春节前后企业开工复工和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做好应对预案。对缺工严重的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开展“春风行动”、人力资源服务对接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为企业春节前后的生产用工提供服务保障。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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