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本科毕业论文怎么抽检的?

导语 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023浙江本科毕业论文怎么抽检的?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全省所有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对于上一学年度出现问题较多的高校和需要重点监测的专业适当加大抽检比例。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制定当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启动年度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和全省学士学位论文信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检名单。省教育厅指导评估机构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组织专家评审。

  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抽检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设计作品照片及说明等材料。除按照盲审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外,不得人为加工修改送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对于实施本科毕业论文替代制度或有特殊培养要求的学生,需提供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相关部门通过的特殊培养方案或者毕业论文(设计)特殊要求等支撑材料,供专家评议时参考。

  若学位授予对应的毕业论文(设计)符合国家涉密论文相关规定,可不报送原文,须提前以机要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涉密论文定密审批材料。

  评估机构借助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议参考。

  评估机构按照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设计)进行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设计)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评议专家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并提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认定前,建立申诉渠道,允许有关高校提交补充材料。

  依据专家评议意见,评估机构形成当年度《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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