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城区企业复工紧急通告一览

导语 根据省防控办“17条规定”等通知要求,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实施有序有条件复工。

  各企业、楼宇、园区、中小个体工商户:

  根据省防控办“17条规定”等通知要求,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实施有序有条件复工。现通告如下:

  一、除特殊规定企业外,所有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未经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严禁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杭

  三、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需复工的企业,必须制订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填报复工备案表和承诺书、员工健康统计表等。将上述材料报所在街道(各街道邮箱或钉钉)。经街道实地查验审核,报区发改经信局等部门备案,并转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四、企业必须在收到复工备案表批复后方可启动复工。启动复工前暂不要通知未在杭员工返杭

  五、如违反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欢迎群众监督、及时向企业所在街道举报

  各街道联系电话:

  天水街道(应 健13575734133);7440367@qq.com

  武林街道(陈红娟13750835521);446311554@qq.com

  长庆街道(项 坤13868095187);153738214@qq.com

  潮鸣街道(王良华13867102105);1142671799@qq.com

  朝晖街道(周艳芬13819128600);123400749@qq.com

  文晖街道(沈燕儿13819495659);1756246482@qq.com

  东新街道(王林军13968000579);724502232@qq.com

  石桥街道(戴 祯13777455330);23144770@qq.com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复工】可获取各区企业复工备案登记入口、查看复工批次时间表、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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