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支持企业用工保障意见

导语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后的用工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意见。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后的用工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在临注册纳税并缴纳社保的各类企业,在我区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

  二、给予组织员工集中返临企业补助。2月29日前,对企业通过高铁、客运汽车等方式单次接送员工返临上岗15人以上(含)所产生的乘车费用,给予全额保障。

  三、落实专车接送。2月29日前,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员工,由属地镇街负责组织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负责接送,乘车费用给予全额保障。

  四、给予自行返临员工补助。2月29日前,对企业员工通过高铁、客运汽车等公共交通方式返临上岗30人以上(含) 的,给予企业返临员工交通费用总额 50%补助,由企业发放给员工个人。

  五、给予组织员工集中返临劳务输出地补助。对劳务输出地通过高铁、客运汽车等方式组织员工集中返临上岗所产生的乘车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六、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我区非公企业直接招录杭州市外员工,并首次在临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 1000元/人的补助。

  七、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非公企业引进杭州市外员工并首次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服务机构500元/人的补贴(介绍员工奖励),单家服务机构补贴总额不高于30万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三十天截止。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临安区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遵照执行。

  本意见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临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复工】可获取各区企业复工备案登记入口、查看复工批次时间表、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消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