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疫情防控责任令第3号

导语 对来自所有国家(地区)入境人员,一律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鉴定后,可实施人员陪护。

浙江省疫情防控责任令

第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随着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各地要把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重中之重任务,全面落实精密智控机制。对来自所有国家(地区)入境人员,一律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鉴定后,可实施人员陪护。

  各地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风险点分析研判,进一步充分运用“健康码”,切实守牢社区商区厂区等“小门”防线。对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及地铁、公交等交通工具,坚持和完善“健康码”准入管理。对入境来浙人员,全面推行“健康码”国际版应用。

  各地要立即部署,并以设区市为单位于3月27日17时前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隔离】可查看杭州往返各地最新隔离政策、隔离时间天数、疫情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消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