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拱墅区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指南
导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拱墅区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政策公告如下。
补助范围:
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
1、小微企业补助条件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②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2.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②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3.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②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4.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小微企业,可列为补助对象。
2、小微企业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①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③未在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小微企业;
④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
⑤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
⑥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
⑦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⑧小微企业库中的国有企业;
⑨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1、个体工商户补助条件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或今年1-4月双定户定额由起征点以上调至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2.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不少于去年年底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2、个体工商户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予补助:
①吊销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②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③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④列入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个体工商户;
⑤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⑥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个体工商户。
补助金额:
小微企业每户10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2000元。
申报渠道:
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申报。
系统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
申报流程:
亲清在线账号体系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账号体系相同,登录“亲清在线”平台后,选择“惠企政策”栏目,找到所在拱墅区,点击进入,开始申报。
申报时间及政策咨询电话:
时间:2020年7月22日8:30至2020年7月28日24:00(双休日也可申报)
政策咨询电话:
①区专班办公室:0571-88350107 0571-88298831
②上塘街道:88872346
③祥符街道:88170019
④半山街道:88133201
⑤康桥街道:87981310
⑥米市巷街道 88385791
⑦湖墅街道:58103067
⑧小河街道:58106818
⑨拱宸桥街道:88017812
⑩大关街道:88034930
⑪和睦街道 88181581
⑫区科技工业园区:8577058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含双休日)
补助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①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②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③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④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⑤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回复【两直】可获取两直补助金在线申领入口、查看你具不具备领取条件、各区县市申领指南、补助资金适用范围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