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疫情防控政策最新规定(1月15日)

导语 1月15日下午3点,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第六十一场。

  这类来浙返浙人员需提供到达目的地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浙江对目前国内其他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道或县(市、区)来浙返浙人员,一律核验到达目的地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立即引导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浙江对国内这些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闭环管理、防止疫情传播风险,浙江决定对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黑龙江省绥化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相关人员在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不外出,在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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