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淳安林区禁火令(禁燃区域+举报电话)

导语 冬至、春节上坟祭祀及元旦、春节假期外来人员活动较多,野外用火骤增,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冬至、元旦及春节期间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之规定,特发布林区禁火令

  一、即日起至2021年3月1日止,在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和炼山、烧炭、烧荒烧灰、烧田坎草、野炊烧烤、吸烟、点火取暖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禁火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加强对智障人员、儿童等人群的教育和监护管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引导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敬献鲜花、果篮、植树种草和互联网祭祀等文明、生态、绿色扫墓祭祖方式。

  三、违反本禁火令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违反本禁火令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禁火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死守。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森林火灾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机制,县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1358821166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571–64813351(县林业局)、110(县公安局)

  淳安县人民政府

  相关政策:

  淳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林区禁火令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官方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放烟花】获取杭州春节期间各区县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可燃放区域+范围图+处罚规定)、烟花爆竹正规销售点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