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关于推出黄牌货车城市货运导航通行服务措施的通告

导语 为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落地实施,规范我市黄牌货车通行管理,坚持数字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精密智控”能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近期将推出黄牌货车城市货运导航通行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落地实施,规范我市黄牌货车通行管理,坚持数字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精密智控”能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近期将推出黄牌货车城市货运导航通行服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城市货运导航通行服务是依托城市货车通行系统,为需要进入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黄牌货车(不含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提供即时在线通行报备、全程路线规划导航等服务。

  二、服务推行时间

  (一)2021年11月15日起,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试点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

  (二)2021年11月25日起,推广至富阳区、临安区、钱塘区试点。

  (三)2022年1月1日起,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全面推行使用。

  (四)2021年12月31日前,市本级以及各县(市)的电子通行证申报平台将陆续停止使用。

  三、城市货运通行系统使用

  驾驶人可通过下载、登录“警察叔叔”APP,搜索并登入“城市货运通行”模块后,按照系统提示在线申请通行报备。

  四、注意事项

  (一)试点期间,起终点在8个试点区域道路行驶的黄牌货车(不含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应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通行报备,并按照系统规划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其他仅在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辖区内货车禁行区域或路段通行的,仍需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

  (二)2022年1月1日起,需要进入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黄牌货车(不含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应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通行报备,并按照系统规划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未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通行报备,或未按照系统规划时间、路线通行的,以及涉及编造、使用虚假申请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黄牌货车】即可获取黄牌货车货运导航通行服务措施、推行时间、警察叔叔APP下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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