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导语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

  市调控办于每月26日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将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会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单位申请:

  市调控办于每月26日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将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会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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