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廉租住房保障)的保障形式有哪几种?
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有三种: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租金减免。
(1)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政府定价和廉租住房租金计收标准收取租金。
(2)货币补贴,是指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并已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申请家庭,由政府按照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3)租金减免,是指产权单位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公房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 问: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要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临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3174.5元);
(三)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 问:“5年”居住年限如何核定??
答:“5年”的居住年限指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籍满5年并实际居住,“5年”的居住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包括在杭部队服役时间,不包括学生户口),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
// 问:申请家庭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但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能否原房转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
答:可以。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选房后,如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准入条件的,可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转廉租住房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杭住保办〔2014〕44号)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转为廉租住房保障。
// 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实行什么配租制度?实物配租家庭轮候选房期间如何保障?
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实行轮候制,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组织配租,并进行公示。实物配租未选房或待入住的申请家庭,可以按规定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但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次月起停止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前退回多领取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