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工作但是住在海宁能领留杭消费券吗?

导语 需满足春节法定假期(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在杭要求,由企业和员工作出承诺,同时,政府也将进行核查。

  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税务登记注册在杭,社保也缴纳在杭州,但员工居住在海宁或湖州等非杭州地区,是否可以申请?

  答:需满足春节法定假期(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在杭要求,由企业和员工作出承诺,同时,政府也将进行核查。

  (一)缴纳职工社保。在杭参保职工(养老险、医保任一险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单位主要包括: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市)级民政部门。

  (二)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社保以2022年12月参保记录为准。项目工伤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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