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干部分公共体育场馆3月14日起恢复对外开放

导语 恢复开放后,各开放场所运营主体要主动配合属地街道开展防疫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街道、区体育中心、区体育总会、体育单项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二级响应”各项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现就我区恢复部分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20年3月14日9时起

  二、开放场所

  除各类游泳、篮球、线下培训以外的全区各级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在完成网上复工备案后,可恢复对外开放。游泳、篮球、线下培训项目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各场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加强对健身人员和内部工作人员管理,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明确相关标识。各开放场馆通过设置告示牌、LED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醒员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支持配合防控工作。提倡以个人健身活动为主。

  严格入场要求。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措施。室内健身场所入口处须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登记个人信息。若儿童无杭州健康绿码,须家长签订防疫承诺书,领取场馆出入证方可进场。出现体温检测异常或“红码”人员不得入场;“红码”人员出现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各场馆将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通知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控制人员数量。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避免人员聚集,人员保持适当间隔。禁止自行组织各类比赛活动和线下培训。实行线上实名预约、错峰健身和线下实名登记健身,完善全程追溯闭环管理。

  加强消杀通风。根据防控消杀规范,定时对设施器材等公共区域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注意避免过度消杀。保持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必须使用空调,应确保供风安全充足。

  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进行场馆消杀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

  恢复开放后,各开放场所运营主体要主动配合属地街道开展防疫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街道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室内体育健身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反映开放动态,确保疫情防控信息畅通。

  杭州市江干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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