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临平城区积分入学按什么排序?

导语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临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临平城区中小学招生说的第三类儿童小学可以采用积分入学办法。

  临平城区第三类

  (一)具体条件

  1.小学为持临平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儿童。

  2.初中为:

  (1)A表生:余杭区、临平区小学应届毕业,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区有房产,本人所持的《浙江省居住证》与房产地址一致,申请在房产所在镇街小升初入学。

  (2)B表生:临平区小学应届毕业,且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在其就读小学所在镇街无房产,申请在小学所在镇街小升初入学。

  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以直升本校初中部为主。

  (二)排序办法

  1.小学

  采用“积分入学”办法,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积分高低进行排序,统筹安排入学,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临平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临平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社会保险积分高;基础积分高。

  无积分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临平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临平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

  3月1日至4月10日未进行“积分入学”申请,以及公办小学第一阶段录取开始后至8月31日间取得居住证的儿童,不适用“积分入学”办法,按照无积分者排序录取。

  2.初中

  根据第三类A、B表顺序排序,同一表次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临平区自购产权住房年限长;临平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临平小升初】即可获取临平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和报名入口,还可查询报名&登记指南、操作教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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