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导语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共4家。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职责是为全省财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负责全省数字财政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督促检查,财政业务软件的开发、推广、运维以及信息安全保障、财政数据仓建设等。

  (二)浙江省社保基金和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职责是为全省社保基金和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主要负责全省社保基金和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预决算、报表编报分析,协助制定基金管理办法、配套政策,负责基金收支、结余管理等。

  (三)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职责是为全省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服务,主要负责考试、注册、发证、年检、撤销注册、继续教育、业务指导、业务检查、人才选拔、理论研究、行业党建等。

  (四)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和后勤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职责是为全省财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培训服务,为财政厅机关运转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负责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厅会务、档案、资产管理和办公大楼后勤管理;厅机关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4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次招聘6个岗位共7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期限为2023年7月底前。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将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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